最佳答案自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福建高考成绩查询入口、查分系统开通之日起,参加2021年福建高考的考生可直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eeafj.cn/)高考成绩查询栏目自行查分。根据教育部通知得知,各省级招委会将根据高校在本省(区、市)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或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区、市)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8月底之前结束。其中......
福建高考成绩查询时间2021(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福建高考成绩查询入口、查分系统)
自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福建高考成绩查询入口、查分系统开通之日起,参加2021年福建高考的考生可直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eeafj.cn/)高考成绩查询栏目自行查分。根据教育部通知得知,各省级招委会将根据高校在本省(区、市)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或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区、市)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8月底之前结束。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将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月底之前结束,福建具体录取时间安排以及高考录取分数线的相关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通知。
温馨提示: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请随时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一定要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021年福建省高考成绩查询查分网站入口为,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为2021年福建省高考成绩查询的官方指定平台,专门为福建省考生提供2021年高考成绩查询服务。
各省级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本省(区、市)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或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要结合本省(区、市)和本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投档录取规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妥善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省级招办应向社会公布投档规则,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高校要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省级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进入“数字服务大厅”―“高考成绩查询”,凭本人账号和密码查询。
成绩查询入口
(1)成绩公布内容包括:单科成绩、总分、排名及排名2。其中,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考科目成绩为经赋分转换后的成绩。
(2)排名、排名2均为文考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数排名。其中,排名表示该考生在历史科目组(含历史科目组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或物理科目组(含物理科目组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中的位次。排名2表示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所报考类别的历史科目组或物理科目中的成绩排名;普通类考生无此项排名(排名2显示为空)。
(3)历史科目组中成绩排名前15名(含15名)的考生,排名均显示为15;物理科目组中成绩排名前50名(含50名)的考生,排名均显示为50;0分不公布排名信息(排名显示为空)。
(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本科综合分排名将于志愿填报前公布。
成绩查询复核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厅〔2021〕3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1〕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成绩复核工作在评卷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评卷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四条在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复核成绩。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复核工作只查分数,不查卷。
第五条成绩复核事项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6月28日上午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请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持《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式样见附表1)、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应届高中中学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
第七条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6月28日下午17时前,将申请复核成绩考生的信息按每个科目一表填写《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复核(复审)科目成绩汇总表》(式样见附表2)报省教育考试院。评卷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复核,于7月1日下午17时前,将复核结果反馈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通知单》(式样见附表3)。
第八条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提出质疑的,须于7月2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持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复核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复审。只有申请过复核成绩的考生才能申请办理复审。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7月3日下午17时前,将申请复审的考生信息(式样见附表2)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九条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成立复审组,对申请成绩复审的考生成绩做出最终认定,认定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第十条如果复核或复审后的考生成绩有变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
第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我省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表:1.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2.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复核(复审)_____科目成绩汇总表
3.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单
2021年福建高考成绩查询、查分系统入口已开通,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进入“数字服务大厅”―“高考成绩查询”,凭本人账号和密码查询。现对考生成绩、排名公布情况说明如下:
(1)成绩公布内容包括:单科成绩、总分、排名及排名2。其中,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考科目成绩为经赋分转换后的成绩。
(2)排名、排名2均为文考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数排名。其中,排名表示该考生在历史科目组(含历史科目组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或物理科目组(含物理科目组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中的位次。排名2表示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所报考类别的历史科目组或物理科目中的成绩排名;普通类考生无此项排名(排名2显示为空)。
(3)历史科目组中成绩排名前15名(含15名)的考生,排名均显示为15;物理科目组中成绩排名前50名(含50名)的考生,排名均显示为50;0分不公布排名信息(排名显示为空)。
(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本科综合分排名将于志愿填报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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